關于發(fā)布《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文化藝術品退市實施細則(試行)》的公告 粵藝告〔2020〕3號
-南方文交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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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0-05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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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發(fā)布《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文化藝術品退市實施細則(試行)》的公告
粵藝告〔2020〕3號
尊敬的客戶:
為促進文化藝術品流通及提貨交收,本所現(xiàn)發(fā)布《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文化藝術品退市實施細則(試行)》。該細則自本所發(fā)布本公告之日起實施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《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文化藝術品退市實施細則(試行)》
廣東省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
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